四川报道讯 广泛宣传法律法规。全面宣传《四川省森林防火条例》《四川省林区野外火源管理办法》等有关森林防火法律法规,组织各社长、护林人员、群众扑火队员参加森林防火知识培训,提升人民群众的森林防火重要性认识。
抓好重点集中宣传。在春耕、秋收等农事用火高峰时节,加大野外火源管理,引导林区群众积极参与可燃物清理;在春节、清明、元旦等民俗活动野外用火高峰时段,组织专人深入林区和旅游景区重点部位,轮回督查,严防森林火灾。同时积极教育引导广大群众文明、安全、依法、按章用火。
抓好日常普及宣传。制定详细森林防火宣传规划,定期组织人员进行森林防火知识培训和演练,开办村森林防火宣传栏,在各林区、旅游景点等主要进出口和重点区域设置森林防火宣传标语,公布森林火灾报警电话,做到处处宣传森林防火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