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昌县规范农村建房做到“三个强化”
2021-02-23 10:08:08 来自:四川报道网 编辑:洪小春
四川报道讯(杜井泉)今年月以来,平昌县着力对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进一步规范农村建房,切实做到“四个强化”。
强化规划先行,引导农户规范建房。一是编制规划。根据村庄实际,合理编制符合城乡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农房建设规划方案。二是科学选址。充分利用原有宅基地、空闲地和其它未利用地,坚持“三避让”原则,科学选址、安全选址。三是规范设计。按照相关技术导则,农房设计应按照居民生活习惯、家庭人口、产业特点、传统文化等因素确定建筑风格,同时方便晾晒衣物、饲养禽畜、存放农具、堆放柴草等。做到一村一红线,一户一方案。
强化制度落实,建立健全监管机制。一是建立农村建房承诺制度。建房户必须签订《农村建房承诺书》,明确责任和义务,对违反承诺书规定内容的行为承担合同约定相关责任。二是建立健全农村建筑工匠管理制度。大力加强农村建筑工匠队伍建设,切实提高工匠技术水平和从业素质,鼓励合格的建筑工匠承揽农房建设任务,建筑工匠必须遵守职业操守,做到按图施工,建立守信激励、失信惩戒机制。三是建立健全工程担保制度。建立以村两委、建筑工匠、建房农户为主体的担保机制。三方共同为建房户联名担保,承诺在建房过程中,严格落实“先规划、后许可、再建设”的审批流程,严格按照设计图纸进行施工。
强化过程监管,切实保障质量安全。一是强化技术服务。组织技术力量,编印农房设计通用图集和质量安全技术手册并免费发放,组织建筑、结构等专业设计人员到村入户,提供技术服务。二是确保质量和安全。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对农房建设质量进行分片区包镇常态监督指导,对各镇属地管理责任和参与建房者的主体责任进行督查,对农房建设质量和安全进行监督检查。三是抓好竣工验收。农房建设竣工后,按照《四川省农村住房竣工验收管理指导意见》开展竣工验收,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