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报道讯(王元浩)今年以来,岩口乡党委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和县委关于加强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不断加强和改进工作,“三招”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
强化组织领导。一是乡成立了以党委书记任组长的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专人负责。二是制定《贯彻落实党委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意见》的通知。三是党委把意识形态工作列为年终目标责任考核的重要内容,形成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各支部和乡级各单位分工负责的工作格局。
强化责任落实。一是坚持进一步履行好党组织的主体责任、主要领导的第一责任、分管领导的直接责任和班子成员“一岗双责”的共同领导责任。二是切实履职尽责。各党支部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守组织纪律和宣传纪律,坚决维护党中央、省委、市委、县委权威,做到关键时刻不失语、重大问题不缺位。三是从严问责追责。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纳入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目标管理和考核,纳入执行党的纪律的监督检查范围。乡纪委加强监督检查,把领导班子、领导干部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执行意识形态工作纪律,作为执纪问责的重要内容,通过严格的问责追责,强化乡村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的担当意识
强化载体落实。一是宣传造势“营氛围”。紧扣意识形态工作,着力宣传岩口经济社会发展的新成就、新亮点、新典型、新经验,营造了浓厚的讲好岩口故事、唱响岩口声音的氛围。二是创新形式“接地气”。乡村成立宣讲团,依托“农民夜校”“讲党课”“开展党日活动”“两学一做”,分批次对基层党员干部群众进行培训。三是以“四好新村”建设为契机,在全乡开展““住上好房子”“过上好日子”“养成好习惯”“形成好风气”等精神文明建设,弘扬社会新风尚,提升幸福指数,增加群众满意度,让城乡居民在潜移默化中提升自己综合素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