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江县委编办:四川机构编制“1+8”政策的通江实践
2018-04-23 22:26:18 来自:四川报道网 编辑:冯小春
四川报道讯(杜江)全省机构编制“1+8”政策体系构建了新时代四川机构编制工作的“四梁八柱”,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具体体现,是做好新时代机构编制工作的认识论、方法论和任务书,巴中市通江县编办立足“管住管活添措施、创新创优出亮点”的工作思路,创新工作实践,推动政策落实,为建设川陕革命老区振兴发展示范县提供坚强的机构编制保障。
主要做法
坚持规范管理、动态调整,着力推进机构编制科学化建设。严格执行“约法三章”规定,认真贯彻省委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机构编制工作意见》,坚持“加法”与“减法”并行,“瘦身”与“健身”同步。一是严控总量,在管住上下功夫。逗硬实行机构建一撤一、编制增一减一、人员实名管理、空编单位按需进人、超编单位只出不进、满编单位出一进一管理措施,确保全县机构编制总数不突破2012年年报数,实现财政供养人员只减不增目标。二是实名管理,在管细上下功夫。建立完善实名制信息管理系统,严格机构编制网上管理,健全机构编制与人员增减、工资管理、财政预决算等协调约束机制,实现编制数、实有人员数、财政供养数相对应。三是优化配置,在管活上下功夫。打破编制“一核定终生”,坚持编随事走,事结收编,重点保障脱贫攻坚、民生改善、城市治理、创新创业等领域用编需求,以编制资源“流动”,带动人才资源“聚集”。四是创新机制,在管好上下功夫。按照“精简、统一、效能”原则,优化机构编制资源配置。推行“大部门、大股室”制,非业务股室不超过股室总数的四分之一。严控领导职数和编制,领导职数原则上“只减不增”,空缺领导职数所需编制严禁非领导人员占用。实行编制使用结构管理,综合分析用编单位人员规模、年龄结构、学历层次、岗位条件等因素,细化用编结构,做到人岗相适。
坚持创新探索、内部挖潜,着力推进机构编制优质化建设。探索创新机构设置、编制使用机制,着力在“减、调、建、分”上强举措。“减”是减编制。机关事业单位因改革整合或撤销的收回余留编制,职能萎缩和下放职能较多的调减现有编制,职能划出的调减相应编制,长期不用的收回编制,“吃空饷”的核减“吃空饷”和现有空缺编制,调减编制统一用作存量调剂使用。“调”是调机构。调整优化特色产业、旅游发展、红色文化、环境保护、安全监督、市场管理等多部门分散管理机构,整合资源,建成龙头,形成拳头,川陕革命根据地旧址(巴中)管理局专门负责全县红色文化研究、保护、利用等工作,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原工商、质检、食药等方面的监督管理工作。 “建”是建“周转库”。在县级事业编制总量内调剂编制70名,专项用于无空缺编制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人才和亟需紧缺人才的编制需求。“分”是岗编分离。在脱贫攻坚领域,组建驻村工作队、女子攻坚队,选派第一书记和驻村工作队员1039人到扶贫联系村,实行扶贫帮扶期岗编分离。在农业、教育、卫生系统,明确新引进、招聘的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人员下派到乡镇,实行5年服务期岗编分离。在乡镇卫生院,选派医生37人到区域内无村医的村卫生室,实行乡村医生培养期岗编分离。在教育领域,选派教师361人到农村中小学、村小及教学点支教,实行支教期岗编分离。
坚持建章立制、联动监管,着力推进机构编制法治化建设。牢固树立“编制是法”意识,加强制度建设,保障政策落地落实。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机构编制管理工作的通知》《机关事业单位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办法》《引进人才编制使用管理办法》等制度,修订完善县委编委会工作规则,明确机构设置、编制使用、纪律要求等事项,强化“三个一”规定。建立业务联动办理机制,未经机构编制部门批准的机构编制事项,相关部门(单位)不得办理组织人事、工资经费、社会保险、办公设施等业务事项和干部任前审核意见材料,不得受理标识标牌、印章雕刻申办等工作。建立部门联合惩戒机制,违反机构编制管理政策的,在年度考核、晋级晋职、经费核拨等方面实行多部门联合惩戒,有力地维护了机构编制严肃性和权威性。
坚持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着力推进机构编制窗口化建设。一是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清理优化行权部门审批职能,推进“两集中、两到位”,将22个部门(单位)的审批职责、事项、环节集中到行政审批专门股室,整体入驻政务服务大厅,实行“一个机构、一枚印章”管审批。二是建立健全权责清单制度。出台权责清单动态调整管理办法,明确33个部门主要职责428项、10类行政权力5320项,责任事项41245项、责任事项依据46846条。三是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制定事业单位法人公示信息抽查实施细则,开展行政权力规范公开运行专项监督、“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和联合执法检查。四是深入推进政务服务公开。开展行政审批和登记服务标准化建设,推行“互联网+政务服务”,实行“马上办、一次办、网上办”,提升“一站式”服务水平。
坚持党建带动、融合发展,着力推进机构编制专业化建设。突出党建引领,依法治办、从严治办,抓实“12345”工程,着力打造对党忠诚、勤廉双优、能打硬仗的铁军队伍。创铸一大品牌:将学习型、效能型、健康型机关建设作为党建品牌全力打造。突出两项教育:扎实开展“建铁军队伍、当干事先锋”“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两项主题教育。严格三项要求:将“讲政治、严纪律,知全局、守本分,精业务、当内行”三项要求作为编制干部的人生坐标和修身追求贯穿始终。建立四项制度:认真落实集中学习、工作调研、日常管理、干部激励四项制度。加强五项建设:加强政治、组织、廉政、法治、效能五项建设,全方位提升干部队伍素质。
取得的成效
机构编制管理进一步规范。全县机构编制总数严格控制在2012年年报数内,财政供养人员只减不增。一是机构设置规范。24个政府工作部门按规定设置,部门内设机构按需要并结合编制情况设置,49个乡镇的党政综合办事机构、事业单位统一设置。二是编制管理规范。根据工作需要动态调整编制,增减编制严格报请编委会议审议和编委主任“一支笔审批”,杜绝人为增编、会外调编。三是人员进出规范。机关事业单位人员进出,严格上下编管理;空缺人员编制使用,严格用编审批。
服务中心能力进一步增强。一是聚焦头等大事。调整优化扶贫机构,理顺管理体制,调剂增加编制,配强工作力量,形成扶贫攻坚工作“有责任领导具体抓、有专门机构直接管、有具体人员努力干”的良好格局。二是突出项目引领。探索完善了项目管理、就业创业、公共资源交易、政府采购等重点项目和公共服务管理体制。三是强化资源优势。大力加强通江银耳、茶叶、核桃、马铃薯等绿色产业机构配置,创新设立有机产业发展机构,整合红色遗迹、地质、水域、森林等资源开发利用、管理保护机构,构建红色与绿色相融合的全域旅游格局。四是维护稳定大局。强化统一战线、民族宗教事务、环境保护、互联网管理、安全监督等方面力量,设立公益检察、诉讼机构,维护社会稳定。
群众满意指数进一步提高。一是公益服务更公平。动态调整教职工、卫生人员编制,“超大班”“就医难”问题得到有效化解,加强公共文化机构编制力量,促进基层服务均等化。二是权力责任更透明。部门主要职责、具体工作事项和各类行政权力、责任事项在门户网站公开,接受群众监督,增强工作透明度。三是政务服务更高效。审批职能清理优化后,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集中办理所有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管理更规范,服务更便捷,人民群众更满意。
干部素质水平进一步提升。通过“1+8”政策体系的贯彻落实,机构编制干部在学习态度、思想认识、工作方式上实现了由“被动”到“主动”的重大转变。一是政策规定更加熟悉。通过学习总结,全体干部职工对机构编制政策规定熟记于心,严格按政策办事,改变了过去靠经验、靠比较的办法。二是思想认识更加深刻。针对新时代机构编制工作的新要求、新任务和党对机构编制工作的全面领导,政治认同、思想认同、情感认同进一步增强。三是工作站位更加主动。从坐在办公室出文件上下编、增减编,转变到主动深入部门(单位)调研和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上,提升了政治站位、工作站位的主动性。
几点启示
四川机构编制“1+8”政策体系,给全省机构编制工作提出了要求,指明了方向,在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时期,如何把握政策、用好政策,切实贯彻好、落实好“1+8”政策体系,通江县编办在实践工作中有以下几点启示。
贯彻落实机构编制“1+8”政策体系,必须要全面加强党的领导。机构编制是重要的执政资源、稀缺资源、源头性资源,是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和巩固国家政权建设的基础性工作,四川机构编制“1+8”政策体系是全省机构编制工作的重要引擎,贯彻落实过程中必须确保党的全面领导。一要主动争取党的领导。将机构编制“1+8”政策体系中的重大事项及时向党委报告,确保党总揽全局作用全面落实。二要全面贯彻党的思想。将贯彻落实机构编制“1+8”政策体系工作,与深化机构改革工作相结合,与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相融合,用党的理论指引机构编制工作,确保党的思想引领作用充分发挥。三要积极落实党的指示。严格按照党中央的安排部署,结合贯彻落实机构编制“1+8”政策体系,切实做好深化机构改革准备工作,及早摸清机构编制人员底数、职能职责边界、意见建议和解决问题的对策措施。
贯彻落实机构编制“1+8”政策体系,必须要主动服务中心大局。机构编制“1+8”政策体系的贯彻落实要紧扣党委政府中心大局,要从群众最直接的利益、最迫切的期盼出发,要把“三个资源”“三个用编”“三个转变”和“三个定力”坚持好、落实好,要着力于发展不平衡不充分和“老边穷”地区的经济社会发展、民生民计民忧问题,主动创新方式方法,努力破除体制机制障碍。
贯彻落实机构编制“1+8”政策体系,必须要始终坚持问题导向。机构编制同经济社会发展、人民群众生产生活需要紧密联系,贯彻落实机构编制“1+8”政策体系要坚持与深化机构改革工作同向发力、同时发力,要坚持问题导向,找准机构设置、人员编制、职责边界等与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生产生活需要不相协调的问题所在,针对问题动态调整优化机构编制资源,做到使命引领与问题导向相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