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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度巴中市党政领导班子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
2016-10-31 13:33:02 来自:巴中日报 编辑:周小西
  2016年,市委、市政府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历次中央全会、十八届中央纪委第六次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省委十届七次、八次全会和省纪委十届五次全会部署要求,坚决落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忠诚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为打赢脱贫攻坚硬仗提供坚强的纪律和作风保障。今年1-9月,全市实现地区生产总值393.64亿元,同比增长7.5%;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826.79亿元,同比增长17.2%;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207.92亿元,同比增长13%;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2.46亿元,同比增长24%;金融存款余额1103.25亿元,同比增长24.4%;金融贷款余额524.74亿元,同比增长18.6%;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8738元,同比增长9.2%;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6463元,同比增长10.4%。全市前三季度主要经济指标增速高于全国、全省平均水平,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金融存款等主要经济指标增速位居全省市(州)第1位。在上半年全省党风廉政建设社会评价中,我市再次位列全省市(州)第1位。
  
     一、坚守使命担当,全面落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
  
    (一)带头落实主责。市委、市政府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与经济社会发展通盘考虑、协调推进,市委常委会、市政府常务会、市党政联席会多次专题研究,精细分解工作任务6类52项,明确市级责任领导10人、牵头单位22个。市委书记冯键坚决落实全面从严管党治党第一责任,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要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以钉钉子精神深入推进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市委副书记、市长何平切实履行政府系统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坚持问题导向,切实提高政府系统廉政建设工作的针对性、时效性、有效性。市委、市政府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对分管领域的党风廉政建设定期研究报告、每月开展督导、加强日常监管,形成了齐抓共管的强大合力。
  
    (二)层层传责传压。牢牢牵住主体责任这个“牛鼻子”,督促各级党委(党组)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4+X”责任书,统一规范各级党委(党组)领导班子成员的共性化责任,逐一制定个性化责任,推进主体责任差异化、具体化。坚持严管就是厚爱,市委书记、市纪委书记带头对4个单位党委(党组)、纪委(纪检组)主要负责人开展双责约谈,面对面谈认识、讲问题、提要求,做到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组织15个单位围绕“问题清单”向市纪委全会述责述廉,接受市纪委委员的质询和测评,推动84个问题务实整改到位,传递了责如泰山的压力。
  
    (三)严格监督考核。坚持以群众满意为价值取向和根本标准,委托市统计局民调中心和巴中调查队,分别独立设计测评指标体系,对5县(区)、经开区及198个乡镇(街道办事处)开展党风廉政建设社会评价,对30个党委群团单位、44个行政执法管理部门、22个公共服务单位开展党风政风行风满意度测评,真正把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落实情况的评判权交给群众。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差异化考核,按照县区、市级部门和中央、省驻巴单位分类制定考核细则,分别明确25条、17条、13条具体任务,以刚性考核倒逼责任落实。围绕脱贫攻坚、深化改革、“十三五”规划实施等重大决策、重大项目、重点工作落实情况开展监督检查,对落实管党治党责任不力、尤其是发生重大腐败案件或不正之风长期滋生蔓延的单位和地方,严格实施“一案双查”,推动形成有权必有责、有责必担当、失责必问责的氛围。今年以来,查处落实“两个责任”不力问题49个,党政纪处分29人,实施“一案双查”16人。
  
    二、严格尊崇党章,从严落实党的纪律和规矩
  
    (一)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持把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放在首位,结合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市委常委会、市委中心组学习会、“两学一做”专题会先后10余次专题学习党章、“一准则两条例”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市委常委会严格执行省委加强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的十项规定,教育引导全市各级领导干部以更强的党性意识、政治觉悟和组织观念要求自己,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始终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市委常委带头履行党员义务,主动按时按标准交纳党费,以普通党员身份主动参加支部活动、主题党日活动,带头深入基层督导30余次,人人到联系点讲党课,有力推动了各级领导班子切实加强思想政治建设。
  
    (二)严明组织纪律和换届纪律。坚持把换届与换届风气监督统筹推进,市委中心组先后3次专题学习换届纪律及中央“两个通报”精神,带动全市各级党委(党组)组织召开“一片一书”“三案”专题学习会1000余场次,发放《资料选编》980套、明白卡1.2万张,开展谈心谈话1.5万人次,真正让换届纪律入脑入心,推动“五个责任主体”履职尽责。建立纪检、组织“双轮驱动”的换届风气监督机制,牵头成立198个派驻乡镇监督组、45个市、县(区)巡回督查组,开展巡回督查22次、重点和专项督查19次,现场督导乡镇261个、查纠问题226个;受理换届期间信访举报件40件,办结39件,取消“四类人员”作为乡镇党政副职人选资格9人,积极营造了风清气正的换届环境。
  
    (三)严明廉洁纪律和群众纪律。紧盯涉及群众利益的人和事,主动发现、及时纠正、严肃查处侵犯群众利益、损害公平正义、透支党的信用等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推动全面从严治党落实到基层。深化创新“阳光问廉”,开播全媒体直播节目3期,现场曝光“村干部克扣群众财物、索要跑路费”“第一书记驻村期间喝酒误事”等侵害群众利益问题18个,党政纪处分22人,运用约谈函询、批评教育、诫勉谈话等方式问责34人,督促整改问题81个。今年以来,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查纠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681个,立案查处161件,给予党政纪处分115人,组织处理67人,诫勉谈话74人,通报曝光26件,以严明纪律的实在成效切实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
  
    三、深化作风建设,持之以恒推进正风肃纪
  
    (一)坚持以上率下。市委、市政府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精神和市委市政府九项规定,并从“注重调查研究实际效果、减少调查研究陪同人员、从严控制公务接待、务实搞好外宾接待和商务接待、严禁到风景名胜区开会、严禁区域之间部门之间单位之间干部之间借工作名义公款吃请和请吃”等6个方面进一步加强纪律约束。市委书记冯键始终把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规定牢牢抓在手上,亲自研究贯彻落实中的具体问题,先后70余次深入联系点、街道社区、工业园区和边远贫困村,倾听群众心声,了解掌握实情,解决具体问题。市委副书记、市长何平坚持以作风建设促进政府工作,带头落实各项规定,多次在市政府会议上部署推动作风建设,经常深入挂包项目、企业和边远乡村查访民情、研究解决具体问题。市委、市政府其他领导成员自觉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精神和市委市政府九项规定及6条要求,推动分管和联系领域抓好贯彻落实,以坚决态度、实际行动作出了表率。
  
    (二)护航脱贫攻坚。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切实加强脱贫攻坚监督执纪问责工作,定期开展精准督查,不定期开展专项巡察,重点整治党员干部在脱贫攻坚中不敢担当、不愿担当及“六个精准”总体要求落实不到位的问题;重点整治党员干部用扶贫资金大吃大喝、请客送礼、私分滥发、变相旅游和奢侈浪费等问题;重点整治截留、挤占、挪用、拖欠、套取、骗取扶贫资金等问题;重点整治在脱贫攻坚项目管理方面滥用职权、以权谋私、优亲厚友、弄虚作假、虚报冒领、挥霍浪费等问题。今年1-9月,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开展脱贫攻坚专项监督检查60次,查纠问题731个,查处典型问题77个,给予党政纪处分37人,组织处理21人,约谈函询123人,通报曝光82人。
  
    (三)强力专项治理。制定《2016年巴中市整治和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工作方案》,开展安全生产、食品药品2个监管行业重点整治,开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为官不为、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以及企业、学校、医院党风廉洁建设4个方面常态整治,开展脱贫攻坚、重点项目推进、行政权力运行、城镇“三违”建设4个领域专项整治。市委办牵头开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专项整治,查处违反八项规定精神的案件14件21人,通报曝光14件21人;市政府办扎实开展专项督查49次,印发、上报督查专报26期,有力推动了《政府工作报告》、市政府常务会等涉及的重点事项、重要目标务实落地;市委组织部扎实开展为官不为专项整治,对成效不明显的5名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函询和诫勉;市委政法委牵头开展作风巡察3次,督促120个单位整改问题;市发改委牵头对重点项目推进情况开展综合督查9次、专项稽察4次,对12个推进明显滞后的重点项目进行问责处理;市教育局扎实开展办班补课收费专项治理,规范培训机构办学行为16家,清退违规经费82万元,责任追究28人;市安监局牵头开展学生接送车辆交通安全整治,查处严重超载行为4件,对4名管理人员给予党政纪处分;市扶贫移民局对5290万扶贫领域专项资金开展监督检查,查纠问题179个,责任追究36人;市城管执法局扎实开展城镇“三违”建设专项整治,拆除违法建设161936平方米,整治党员干部涉嫌参与、支持、包庇“三违”行为28件,责任追究24人。
  
    四、保持高压态势,坚决遏制腐败滋生蔓延
  
    (一)线索排查“零搁置”。坚持抓早抓小,对党员干部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处置。健全问题线索发现机制,综合运用信访举报、监督检查、案件查办、阳光问廉、社会评价等方式,拉长耳朵,瞪大眼睛,对平时“听到”的问题线索主动过问、主动排查、主动核实。强化对案件线索的统一管理,定期不定期进行集体排查,创新运用交办函、提示函、督办函“三函”模式加大督查督办,实现零积压、无存量。今年1-10月,全市各级纪检监察组织处置问题线索1578件。
  
    (二)动辄则咎“零延误”。深刻把握“四种形态”,综合运用批评教育、诫勉谈话、组织处理、纪律处分等方式,实现监督执纪问责的常态化。转变纪律审查理念,突出执纪特色,推进纪律审查工作从“查违法”向“盯违纪”、“抓大放小”向“抓早抓小”、“抓关键少数”向“管住全员”转变。今年1-10月,共开展谈话函询或在民主生活会上作说明1577人,给予党纪轻处分或组织处理490人,党纪重处分和重大职务调整95人,开除党籍并移送司法机关10人。
  
    (三)严肃查处“零容忍”。坚持以零容忍的态度,以猛药去疴的决心,以刮骨疗毒的勇气,以严厉惩处的尺度惩治腐败行为。改革完善反腐败协调小组职能,完善重要案件线索报告移交、大案要案查办协作、移送司法案件协调处理等机制,加强对下级纪委、派驻机构纪律审查工作的领导,始终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今年1-10月,全市各级纪检监察组织受理信访举报703件,立案594件,党政纪处分451人,移送司法14人,挽回经济损失2100余万元。
  
    五、坚持一体跟进,扎实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
  
    (一)加强权力监督制约。坚持党委会前学法,落实重大行政行为合法性审查制度、重大决策终身责任制及责任倒查机制。深入推进积极预防战略,建立健全惩防体系衔接工作机制,推进重点领域系统化防止腐败工作。扎实推动依法行权,建成“智慧政务平台”和“智慧政务监督系统”,实现10大类行政权力和公共服务事项在线管理、运行和监督,构建行权部门、行权管理部门、纪检监察机关、社会公众“四重监督体系”。今年以来,全市各级行权部门填报行权事项4081项,在线运行2259项,办件106914件,按时办结率100%;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及时督办预报警件2670件,有效推动了行政权力规范公开透明运行。
  
    (二)开展市县党委巡察。坚持把市县党委巡察作为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创新举措,市委设立3个巡察组,围绕执行纪律规定开展常态巡察,紧盯重大决策部署落实开展专项巡察,针对问题单位开展重点巡察,切实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的政治巡察。坚持巡察人员“三不定”,巡察组长、巡察对象、巡察组与巡察对象关系“一次一明确”,重点发现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侵害群众利益等问题,让全市广大群众和党员干部真正感受到市委从严管党治党的坚定决心。目前,已对平昌县、市人社局、市科知局、市民政局、市安监局等5个单位开展常规巡察。
  
    (三)营造崇廉尚洁风尚。深入开展“纪律教育面对面”党纪党规学习测试,印发口袋读本2.3万册,组织10个专项检查组,实行被查单位、党员干部“两个随机”抽取,对129个单位开展《准则》《条例》教育情况评学检查,闭卷测试2357人次。持续开展“耕读传家·书香巴中”为主题的全民阅读大型广场活动,倡导积极健康的生活方式,切实提高广大市民人文素养。深入挖掘挂印知县喻秉渊、清代监察御史吴镇等巴中历史名人家规家训,组织1500余名领导干部家属开展家庭助廉教育,促进了党规党纪在各个层面的普及、深化和执行。开展“访廉之旅”“夏日廉风·清韵巴中”“读经典·诵清廉”等活动,推动廉政教育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大力弘扬廉洁新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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