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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我市反馈督察意见
2017-04-25 20:30:54 来自:巴中日报 编辑:冯建国

                    泽巴足讲话 陈勇宣读督察反馈意见 姚东升主持反馈会

                 冯键作表态发言 何平签收督察意见 魏文通朱冬余先河出席

    四川报道讯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有关环境保护督察的决策部署,2月21日至3月12日,省环境保护督察组对我市开展了环境保护督察,并形成督察反馈意见。4月24日,四川省环境保护督察巴中市督察意见反馈会召开。会上,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市委、市政府反馈了督察意见。省环保巴中督察组组长、全国政协委员、省决策咨询委副主任泽巴足讲话。督察组副组长、省住建厅副厅长陈勇通报督察意见。省环保厅副巡视员姚东升主持。市委书记冯键作表态发言。市委副书记、市长何平签收督察意见。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魏文通,市政协主席朱冬,市委副书记余先河出席。

  督察认为,巴中市委、市政府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环境保护的重大决策部署,按照加快绿色发展、建设“五彩巴中”的总体思路,推动落实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针对巴中市环境保护面临的突出问题,坚持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以创建全国环保模范城市和国家级生态示范市为载体,实施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三大行动计划,取得一定成效。

 巴中市在招商引资中设立严格准入条件和负面清单,严控高污染、高耗能项目落户,近3年来否决选址不当项目63个,拒绝不符合产业政策项目11个。加大环境保护投入,拓宽社会资本参与污染治理渠道,通过财政投入、BOT、PPP、第三方运营等开展污染治理,近3年投入资金20.8亿元。在全省首批启动了生态市建设,推动五创联动,通过国家卫生城市技术核查,通过省级环保模范城市、省级文明城市验收,被中央文明委表彰为全国文明城市提名城市,获得四川省森林城市荣誉称号。建成空山、米仓山等4大国家森林公园和15个AAAA级旅游景区,森林覆盖率达到58%,环境质量总体优于全省平均水平。

 督察指出,巴中市环境保护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进展,但保护与发展矛盾依然突出,发展方式仍未发生根本改变,长期积累的环境问题未得到有效解决,环境形势依然严峻,存在的主要问题有:

 一是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履职没有到位。重发展轻保护现象依然存在,部分领导干部还没有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绿色发展理念,没有坚定走“在保护中发展、在发展中保护”道路。巴陕高速、红鱼洞水库及复建公路等重大项目加速推进过程中抑尘措施、生态保护措施等落实不到位,造成生态环境破坏。自然保护区的核心区、缓冲区生态环境保护不到位,诺水河省级自然保护区、大小兰沟省级自然保护区等存在违规开发建设行为。环境保护考核弱化,仅实行扣分制,且未逗硬考核,县(区)没有设立环境保护在目标绩效考核中的分值。有的部门落实“管行业必须管环保、管发展必须管环保”要求不到位,未严格按照《四川省环境保护工作职责分工方案》《巴中市环境保护工作职责分工方案》要求落实环保责任。工信部门落后产能淘汰不彻底,还有小砖瓦厂、小纸厂等未按期淘汰,21座加油站未开展油气回收,1家油库未完成改造等情况。水务、住建、工信、国土部门落实饮用水水源保护职责不到位。交通、住建、城管部门对扬尘污染治理措施落实不到位,渣土运输车辆未密闭运输、未入城清洗,建筑工地未落实防尘措施,通江县城周边朱家湾大桥施工区域及省道201道路沿线建筑砂石未覆盖。环保、农业部门落实畜禽养殖污染治理责任不到位,禁养区内仍有大量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未关闭,规模以下的散养户未纳入监管,温氏集团下属畜禽养殖场污染防治设施不配套不完善,造成不同程度污染,群众意见大。水务、住建部门对南池河、檬子河、李家堰,恩阳医院至龙嘴河道、恩阳电影院至魁字湾段等黑臭水体整治不到位。住建部门对乡镇垃圾收集、处置不到位,恩阳区万安乡等乱倒垃圾现象突出。乡镇落实污水处理、垃圾处理管理责任不到位,许多乡镇污水处理厂运行不正常,垃圾临时非规范堆放。恩阳区、通江县秸秆焚烧较为普遍。基层环境监管能力薄弱,执法人员不足,环境应急基础不牢。

 二是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执行力度不够。执行环境保护法及配套办法力度不够,环境保护法及配套办法实施以来,巴中市仅实施查封扣押3起,限产停产3起。环境影响评价法执行不到位,《巴中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巴中市“十三五”旅游业发展规划》《巴中市“十三五”绿色农业发展规划》等16个专项规划未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南江县坪河工业集中发展区等未开展规划环评。政府投资项目大量未批先建,2011年至2016年巴中市范围内政府投资建设项目3315个,办理了环评手续的仅有1469个。一些投资项目未批先建,四川南江新兴矿业有限公司霞石洗选厂等项目无环评手续,四川巴中千方中药材开发有限公司中药材交易中心项目等项目未批先建,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竣工验收率总体较低。违法违规建设项目清理不全面、不彻底,光雾山生态旅游示范区提升工程、光雾山度假区旅游产品开发等整顿不到位。截至2016年底,5个县(区)共清理违法违规建设项目341个,清理完成率为76.8%,其中巴州区完成率仅为64.8%。

 三是环境保护基础设施建设滞后。恩阳区柳林镇等污水处理站推进缓慢,平昌县云台镇等污水处理站未开工。城市污水处理管网不配套,县(区)污水处理能力不足,污水管网覆盖率低,污水处理收集率低,污泥未妥善处置。恩阳区城区污水处理厂未建成。乡镇污水处理厂建设滞后,全市187个乡镇,122个未开始建设,部分乡镇生活污水直排,离“50%的乡镇有污水处理设施”的创建目标差距较大。因污水管网建设滞后,已建成完工的10个污水处理站无法运行。部分乡镇污水处理厂工艺简单,处理效果较差,超标排放。工业园区污水处理设施除巴中经开区兴文片区、平昌县星光工业园外均未建成。集中式生活垃圾填埋场久试未验,渗滤液处理不规范,巴中市、平昌县等生活垃圾填埋场至今未完成环保竣工验收。

 巴中市生活垃圾填埋场渗滤液经简单沉淀处置后送市污水处理厂处置,南江县生活垃圾填埋场擅自改变环境影响评价渗滤液处置工艺。乡镇普遍存在非规范生活垃圾临时堆场,无污染治理措施,存在安全隐患,群众反映强烈。特别是一些具备送往规范垃圾处置场处置的乡镇也未按要求转运处置。通江河部分区域建筑垃圾沿河倾倒,巴州区东城街道柏庙村违规处置建筑垃圾,影响恩广高速南出口周边群众生活环境。部分企业污水处理设施运行不正常,四川远鸿小角楼酒业有限公司污水处理设施不正常运行。

 四是环境安全隐患仍然存在。饮用水水源地存在一级保护区内搬迁不彻底、标识标牌不完善、隔离措施不到位等情况。南江县、平昌县城市集中水源一级保护区内民房、企业未搬迁,巴州区大佛寺饮用水源一级保护区北岸建筑物未实施拆迁,大佛寺加油站至今未搬迁。巴中市备用水源巴州区化成水库沿岸非法建筑多,污水直排入库,严重破坏水质。平昌县友谊水库饮用水源地一级保护区未设置围栏,房屋、码头未拆除,二级保护区违规建设砖厂和养殖场。通江县饮用水水源地隔离措施不完善,工厂和住户未搬迁。《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不规范,存在企业违规转让许可证行为。有的危险废物产生单位未纳入申报登记,未规范设置危险废物标识、标牌,危险废物超期暂存。医疗废物管理不规范,有的未与医疗废物处置单位签订处置合同。市医疗废物处置中心长期超设计负荷两倍以上运行,且至今未达到整体验收条件。

 督察要求,巴中市委、市政府要切实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的重要决策部署,按照省委十届八次全会作出的《关于推进绿色发展建设美丽四川的决定》要求,坚定走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把环境保护作为推动转型升级的动力,扎实推进各项环境保护工作任务,正确处理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的关系。严格按照《四川省环境保护工作职责分工方案》要求,细化和落实环境保护工作职责,将环境保护责任落实到各级党委政府和行业主管部门,层层压实环保责任。按照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生态环境只能优化、不能恶化”的要求,增加环境质量在党政“一把手”环境保护目标考核中的权重,合理设置部门环保工作考核内容。将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环境保护督察等结果作为地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评价、任免的重要依据。对任期内生态环境明显恶化的,要严格按照《四川省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实施细则》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督察要求,要进一步加强环境执法监管。以“零容忍、明责任、严执法、重实效”为原则,加强对各类排污企业的环境监管,严格执行环境保护法律法规,严肃查处污染治理设施不正常运行、在线监测数据弄虚作假,废水、废气偷排、漏排等严重环境违法行为。着力解决突出环境问题,加强大气污染治理,确保2017年环境空气质量达标。进一步强化扬尘、露天焚烧、餐饮油烟、工业排放、机动车尾气和非道路移动机械等污染整治。加强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全面消除黑臭水体。加强重大项目环保监管,对机场、公路、水库和新区开发建设等重大项目,切实落实环境保护各项措施。加强生活污染治理,加快城乡生活污水、垃圾处理及配套设施建设,着力解决生活污水管网不配套、垃圾处置不规范等问题,尽快实现城乡污水、垃圾处理全覆盖。加快农村面源污染治理,坚决取缔禁养区内的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和专业户,有效处置养殖污染。推动工业集中发展,加快工业园区、开发区配套集中式工业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强化环境风险管控,提高医疗废物处置中心处置能力。全面排除环境安全隐患,确保区域环境安全。

 督察强调,巴中市委、市政府要抓紧制定整改方案,于督察意见反馈后30个工作日内报省委、省政府。对移交的问题线索,要逐条分析,提出整改措施,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及完成时限。对涉嫌违法的企业,要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实施处罚;对涉嫌环境犯罪的,要移送公安机关进行立案查处;对有关人员责任落实不到位的,要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同时,认真落实整改方案,做到整改到位、查处到位、责任追究到位,每月报送整改进展情况。

 督察组对在进驻巴中期间发现的问题进行了梳理,提出了整改要求,并按有关规定,移交移送巴中市人民政府调查处理。巴中市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按照边督边改要求,查处了督察组交办的群众举报案件及其他环境问题线索。截至2017年4月12日,巴中市共对35家排污单位进行立案调查,已处罚23家,处罚金额92.07万元。另外,吊销2家企业《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责令限制生产1家,移送公安行政拘留1件,实施停产整治1家,责任追究14人。

 冯键在表态发言时说,省环境保护督察是对巴中环保工作的一次全面体检和问诊把脉。对督察组反馈的意见,一定照单全收、坚决整改;一定深入贯彻、狠抓落实。冯键表示,我们将提高政治站位。进一步深化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态环境问题不仅仅是经济问题、更是政治问题的认识,进一步深化对中央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环境保护重大决策部署的认识,进一步强化做好环保工作的思想和行动自觉。深入学习贯彻省委书记王东明在全省环境保护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省委推进绿色发展建设美丽四川重大决策部署,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全面落实生态优先、绿色发展战略。坚决把环境保护和生态文明建设放在事关全局的重要位置,着力解决好损害群众健康的突出环境问题,加快补齐生态环境短板,让老百姓呼吸上新鲜的空气、喝上干净的水、吃上放心的食品、生活在优美宜居的环境中。我们将压紧压实责任。健全“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部门监管责任、企业主体责任”的责任体系,从市到县(区)、到乡(镇)层层签订责任书、军令状,推动党政环保履责纵向到底;按照“管生产必须管环保、管业务必须管环保、管行业必须管环保”原则,细化环保部门综合监管责任、部门管理责任,推动部门环保履责横向到边;鲜明“宁可关停并转,也不要带病运转”导向,全面落实企业环保主体责任,推动绿色生产、绿色发展。

 冯键说,我们将厉行环保法治。坚持把环保政策和法律法规作为市委常委会、市政府常务会会前学法的重要内容,以领导干部读书班、中心组学习会等为载体,强化全市党员干部的环保法治思维、法治理念。切实加强环保立法,在执行好我市首部地方法规《巴中市城市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基础上,按照民生优先、急用先立的原则,尽快启动空气污染防治、城市噪音污染治理等政府性立法工作,健全法律法规,完善制度配套。我们将强化综合保障。针对我市目前环保执法力量薄弱、经费不足、装备缺乏、监管检测手段落后、环保基础设施滞后等问题,全面调查摸底,及时制定解决方案,尽快补齐短板。我们将建立长效机制。推行重点区域、重点项目、重点企业环保监管市县领导挂包制度,确保环保政策、环保执法、环境影响评价落实到位。坚持以改革的手段、市场的理念破解环境污染老大难问题,以川陕革命老区综合改革试验区建设为契机,探索建立主要河流上下游县区之间、主要排污企业之间环保补偿机制,倒逼产业转型升级,守住绿色生态本底,决不走先污染后治理的老路。

     省住建厅和省环保厅有关负责同志出席会议。市委常委、纪委书记贾璋炜,市委常委、市政府常务副市长李映,市委常委、组织部长黄传龙,市政府副市长克克出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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