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州区凌云乡:“八要”工作法扎实抓好党风廉政建设社会评价
2018-09-13 21:00:17 来自:四川报道网 编辑:冯小春
四川报道讯(曾魁 )为认真贯彻省廉办《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清风廉政建设社会评价工作的通知》(川委责办〔2018〕1号)精神,按照《巴州区2018年党风廉政建设社会评价工作方法》(巴区委办〔2018〕70号)总体要求,凌云乡以“八要”工作法为抓手,扎实做好党风廉政建设社会评价工作。
一是评价知识要会。通过组织开展乡村干部会议、坝坝会、宣讲会等机会,对社会评价工作进行业务培训,全面了解社会评价内容,把握社会评价实质,明确社会评价要求。
二是评价电话要接。通过广泛宣传社会评价专用号码“028-12340”,引导教育干部群众群众文明礼貌、态度端正、积极配合。
三是回答问题要慎。引导干部群众接到社会评价调查电话时,要听清问题,按照要求,规范用语,认真回答。
四是宣传力度要大。各乡级单位、各村(社区)及时召开党风廉政建设社会评价工作会议,同步利用“村村响”、微信、短信、电话、标语、展板等多渠道、多途径宣传方式,全乡宣传评价内容和评价方法,积极营造辖区社会评价工作良好宣传氛围,确保人人参与、人人知晓。
五是信访问题要化。积极推进“一卡通”、低保清查、整治“微腐败”“中梗阻”、扫黑除恶等重点工作,着力抓好各种矛盾纠纷集中点、热点、难点问题的化解,敏锐控制信访苗头,把准重点人员监管,切实维护全乡社会稳定,提升群众满意度和获得感。
六是资金账务要清。进一步强化资金监管,对各单位、各村(居)财务开展全面清理,坚决做到资金账务公开透明,手续齐全,合法合规,针对群众疑点要细心解释,罗列依据,切实消除群众疑虑。
七是责任落实要细。严格落实党委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乡党委认真履行“牵头揽总”职责,统筹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社会评价系列工作,乡纪委结合各阶段工作重点,实行清单化管理,并对清单任务实行动态更新,细化社会评价工作班子成员、支部书记、村组干部职责分工,切实解决党风廉政建设敷衍应付等问题。
八是问责追究要严。明确该乡党风廉政建设社会评价工作目标,综合运用重点督查、暗访督查等手段,深入开展监督督查,下大力气整治工作开展不力问题,严格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切实保障社会评价工作落地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