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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州区市场监管局开展“巴蜀味道”知识产权联合执法专项行动
2022-09-30 13:34:32 来自:四川报道网 编辑:admin
     四川报道讯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的重大战略部署,强化川渝知识产权行政保护合作,近日,巴州区市场监管局开展了“巴蜀味道”知识产权联合执法专项行动。
     此次执法行动以川渝两地知名调味品、火锅底料、农特产品等为重点商品,对大型批发市场、商场、超市、专卖店、连锁经销店等重点区域进行拉网式检查,对销售的南川方竹笋、竹叶青茶、涪陵榨菜、剑南春、郫县豆瓣、阆中醋等川渝产品,从商标、包装等进行细致检查,严查商标侵权、假冒专利、地理标志侵权及其他不正当竞争违法行为,保持打击知识产权侵权行为的高压态势,做到有案必查,有查必果。同时,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积极向商户讲解知识产权相关法律法规,普及商标注册、专利申请、商业秘密、侵权立案等基础知识,提高商户知识产权保护意识,要求商户加强对知识产权产品的认知和辨假能力,履行进货查验记录制度,查验产品资质证件材料,索取供货发票,建立进货台账,做到知识产权自查常态化,规避知识产权违法风险,避免销售假冒侵权产品损害消费者权益。
 
     截至目前,共出动执法人员30余人次,检查商户40余家,其中,查处涉嫌销售侵犯“剑南春®”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案一件。主要案情:执法人员在巴州区某镇某副食店进行检查时发现该店经营者不能提供销售的6瓶“剑南春®”浓香型白酒合法取得的相关票据和质量合格的证明材料。执法人员立即对上述产品采取了行政强制扣押措施,后经四川绵竹剑南春酒厂有限公司鉴定并出具《四川绵竹剑南春酒厂有限公司辨认意见书》(川剑辨00000968号),辨认结论为:综上,辨认样品不是我公司生产的产品,侵犯了我公司:“剑南春”注册商标专用权。当事人涉嫌销售侵犯“剑南春®”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七条第(三)项的规定,巴州区市场监管局现已对当事人立案调查,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洪小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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