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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昌:着力优化个体工商户简易 注销登记便捷高效
2019-08-16 10:31:19 来自:四川报道网 编辑:冯小春
     四川报道讯(彭庄)平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优化营商环境、深化“放管服”改革要求,进一步落实好《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做好2018年度市场年报公示工作的通知》(国市监信【2018】244号)、《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转发<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做好2018年度市场主体年报公示工作的通知>的通知》(川市监函【2018】418号)及平市监【2019】30号文件精神加强对“死户”“空壳社”的清理工作,该局就优化办理企业个体《营业执照》注销程序提供了便捷高效举措,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法制进千家万户 普法落地生花
     平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易荣要求本系统执法人员要借“春雷行动2019”、企业个体年报、双随机一抽查、12315热线电话举报、申投诉以及借助年度抽检计划节点为契机,实施预约上门、行政指导,发放简报、宣传资料等为抓手向企业个体宣传有关“放管服”改革中的优化办理企业个体《营业执照》注销程序相关资料3780份(册、条)。其中对其申请注销的,申请方式更加便捷。经营者本人到登记机关可通过口头方式申请注销,只需在登记机关出具的格式申请书签字确认,交回营业执照即可。登记机关对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能够当场核准的,当场即准予注销登记。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遗失或毁损的,还可以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或本市市场主体信用公示系统进行公示公告声明作废,无需在报纸上登载声明作废公告,节约了注销费用。
     清理“死户”市场主体吊销12户注销345户
    平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办照窗口按照“唤醒一批,规范一批,吊销一批”工作原则,对长期未开展经营活动的市场主体开展了清理。截至目前,共吊销12户,注销345户。
     清理农民专业合作社“空壳社”。根据原《农民专业合作社》相关法规规定,农专社登记不验资、不收费、不年检、不处罚,准入门槛低,长期以来形成部分“空壳社”。自2018年7月起,对连续两年未从事经营活动的农专社进行彻底清理。
     清理企业、内资公司。对长期未从事经营活动的企业,该局执法人员进行实地核查,并开展清理工作。至目前,原国有企业、集体企业吊销12户。
     清理个体工商户。对大批实际已结业,但未按规定注销登记的个体工商户即“死户”、逾期没办理食品经营许可延续的个体工商户进行了清理。至目前,注销345余户。
     公告便捷注销登记
     易荣强调,该局执法人员对无农民成员实际参与的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注册后一年以上未开业,或开业以后停业六个月的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以及登记注册后一直未从事经营活动的个体工商户;涉嫌以合作社为名义骗套取国家财政奖补和项目扶持资金;从事非法金融活动,变相高息揽储、高利放贷和冒用银行名义运营等不良行为的经营者进行电话预约、实地入户走访调查、约谈,并实施有针对性的法律政策宣传,指导其依法依规完善制度,规范办社,对发展中遇到困难的企业、个体实施真心帮、出真招, “一对一”“零距离”“手拉手”地帮扶等方式对其入市资质层层严把关制度。
     同时要求,对违背《专业合作社章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个体工商户登记管理办法》的企业、个体实施行政约谈、责令限期整改、引导其自愿注销或依法进行吊销工作地开展,确保市场活而不乱,活而不‘死’杜绝不良信息的企业、个体滋生‘黑户’,确保消费者合法权益不受侵害,人民财产不受损失。
     该局执法人员对上述违规违纪违法的个体工商户拒不履行限期改正其行为的将实行简易注销登记公告,自公告之日起7日内主动申请办理注销登记,逾期将直接予以简易注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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