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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州区清江市场监管所 查处一起发布对教育培训效果作出保证性承诺的广告案
2021-06-23 12:43:51 来自:四川报道网 编辑:洪小春

 四川报道讯(马良)近日,巴州区市场监管局清江市场监管所执法人员在“铁拳”“百日执法攻坚”行动中发现位于四川省巴中市巴州区清江镇某入口处两栋居民楼之间设立有广告展板一幅(宽3.5米X长16米),内容有:“***幼儿园,专业钢琴课、专业舞蹈课、专业童乐声乐与合唱,我们的承诺,***幼儿园学生在园学时两年,音乐艺术课程可基础达参考考级水平2-4级,成长热线:19983623002”的字样,且不能提供上述广告用语的相关证明材料和权威机构认定。当事人发布对教育、培训的效果作出保证性承诺的广告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二十四条:“教育、培训广告不得含有下列内容:(一)对升学、通过考试、获得学位学历或者合格证书,或者对教育、培训的效果作出明示或者暗示的保证性承诺;”之规定,属于违法行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八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停止发布广告,责令广告主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处广告费用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广告费用无法计算或者明显偏低的,处十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广告费用三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广告费用无法计算或者明显偏低的,处二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可以吊销营业执照,并由广告审查机关撤销广告审查批准文件、一年内不受理其广告审查申请:(六)违反本法第二十四条规定发布教育、培训广告的;”之规定,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发布上述违法广告,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对违法行为处罚款人民币428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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