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报道讯(马良)日前,巴州区清江市场监管所执法人员在对户外广告市场进行检查时发现,某服装城在位于国道G347(广开路)公路沿线挡墙上张贴数幅喷绘广告(长1米X宽1米),其广告内容:“某服装批发城,您全家人的衣柜!端午欢乐购,快来抽金条,6月12日-6月14日,地址:巴中市某商城二楼,电话:0827-222****”字样。执法人员随即前往位于巴中市某商城二楼的某服装经营部进行核实,还发现有待发放的宣传DM单广告4250张,与上述广告内容一致。当事人现场确认张贴在外的户外喷绘广告系服装批发城制作发布。
当事人的行为涉嫌违反了《规范促销行为暂行规定》第十三条第一款:“经营者在有奖销售前,应当明确公布奖项种类、参与条件、参与方式、开奖时间、开奖方式、奖金金额或者奖品价格、奖品品名、奖品种类、奖品数量或者中奖概率、兑奖时间、兑奖条件、兑奖方式、奖品交付方式、弃奖条件、主办方及其联系方式等信息,不得变更,不得附加条件,不得影响兑奖,但有利于消费者的除外。”之规定,为进一步查清其违法事实,依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暂行规定》的规定,予以立案查处。目前,该案件正在调查处理中。